关于一般社团法人知识之都的个人信息处理

→关于株式会社KMO的个人信息处理

本公司应客户的各类要求,提供优质服务,致力同客户建立稳固的信任关系。为此,本公司将客户个人信息视为极其重要的信息资产,采用合法公正的方法取得并依照以下要求妥善使用、管理与保护。此文件依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时的用途进行公布,并对其相关处理等做出说明。

个人信息的用途

本公司保有的所有客户个人信息的用途如下。未经本人同意,本公司不会在完成本用途的必要范围外,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1. 用于对展示和场馆租赁事业、会员制沙龙的运营、餐饮和售货事业、写字楼租赁事业、展厅和店铺等的策划和设计等咨询业务、企业研发支持业务及企业间合作中介业务、颁奖(表彰和表扬)事业、活动的策划/制作/实施及公关活动、本公司公关业务和广告宣传业务的代理业、各类事业经营咨询业务等事业中客户提出的申请、本公司对客户提供建议等同客户进行协商时,采取妥善处理。
  2. 用于在本公司同客户签约时妥善进行合同管理。在合同终止之后,用于查询应对或依法妥善进行必要的管理。
  3. 用于采用直邮广告、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开展本公司的公司介绍、各类信息宣传、以及活动、商品和服务介绍。
  4. 用于订阅本公司邮件杂志的注册及有关注册信息的电子邮件联络、注册信息管理和实施客户问卷调查。
  5. 用于进行市场分析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如提供更好的商品、服务等。
  6. 用于本公司经营所需的各项管理。

如果要将个人信息用于上述以外的用途,本公司会明确其用途,并事先取得本人的同意。

个人数据的共同使用

对于本公司所保有的客户个人数据,本公司与下列共同使用者,按下列各项用途共同使用下列个人信息项目。

  1. 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
    客户提出各类申请时的注册事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下列用途必要范围内的项目
  2. 共同使用者
    株式会社KMO
  3. 用途
    • 用于知识之都的活动宣传、营业宣传或提供各类信息
    • 用于知识沙龙会员客户的介绍、配对
    • 用于妥善处理客户垂询、投诉等
    • 用于其他与上述用途同等或有密切关系的用途
  4. 管理责任者
    按上述用途共同使用个人数据的管理责任方为本公司。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

未经客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本公司保有的客户个人数据。但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不经客户同意披露或提供个人数据。

  1. 依照法令规定时。
  2. 出于保护生命、人身或财产(包括法人财产)的需要而又难以取得客户同意时。
  3. 出于提高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特别需要而又难以取得客户同意时。
  4. 出于配合国家机构、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的人员依法履行事务的需要,且如果取得客户同意将有可能对履行事务造成妨碍时。

个人信息的取得

个人信息的取得方法:(1)在本公司主页或书面明示的用途范围内,从本人处直接取得;或、(2)对本公司合作伙伴、业务受委托方等合法取得的信息,采用间接方法,在法令允许的范围内接受其提供,从而合法公正取得。

守法

为保护个人信息和确保其安全性,本公司充分认识到将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法令及其他规范告知所有干部和员工并加以遵守的必要性,并严格贯彻落实。

个人数据的保护与管理

本公司制定内部手册等规定,对客户个人数据加以妥善管理,同时尽最大可能注意防止外泄。此外,针对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丢失、破坏、篡改等危险,采取等级适当合理的安全对策。

个人数据处理委托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可能将向外部进行业务委托,遇到此类情况,可能会全部或部分委托个人数据处理业务。在选定受委托方时,本公司会针对受委托方的个人数据管理、保密、再委托限制、防止客户个人数据泄露等方面是否得到妥善处理而制定相应的标准,慎重进行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加以选定与管理。

(受委托方示例)

开发和运营事业中的施工公司、设计公司、管理公司、装修公司、活动承办公司、设施运营承包公司等
租赁事业中的不动产租赁公司、管理公司等

保有个人数据的披露、更改等、停用等

  1. 保有个人数据的披露
    客户可要求本公司向其披露本公司所保有的客户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当客户要求披露其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时,本公司将依法及时采取妥善处理。
  2. 保有个人数据的更改等
    如果披露的保有个人数据有误,客户可要求本公司对该保有个人数据进行更改、增加或删除(以下简称“更改等”)。当客户提出有关其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更改等要求时,本公司将依法及时采取妥善处理。
  3. 保有个人数据的停用等
    当客户出于以下理由而对本公司所保有的客户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提出停用、清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简称“停用等”)的要求,经核实理由正当时,本公司将依法及时采取妥善处理。
    • 本公司将本公司所保有的客户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用于其他用途
    • 本公司所保有的客户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并非通过公正合法的方法取得
    • 本公司所保有的客户本人的保有个人数据与上述“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相违背

    对于客户提出的保有个人数据的披露、更改等、停用等要求,本公司将按公司规定办理“确认本人”手续,然后请客户按本公司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此外,客户可能需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关于手续和手续费,请向“个人信息垂询窗口”垂询。

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外网站链接

为了向客户提供有用的信息,本公司主页上登载有外部主页链接,但是本公司不对外部主页的隐私保护负责。请确认这些链接目标主页中的隐私政策。

个人信息垂询窗口

一般社团法人知识之都 个人信息垂询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周五 9:00-17:00(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TEL: +81-6-6372-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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